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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处罚款见真章、善意执行促履行
作者:王晓明  发布时间:2021-07-16 17:25:19 打印 字号: | |

“王法官,房子我已经主动腾空了,恳请法院不要对我进行罚款了”,这是被执行人李某某自行腾空拍卖房屋后到石家庄高新区法院对法官说的话。


2021年,我区某房地产公司申请执行李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某的房产经司法拍卖成交后,经过人民法院的通知,拒不迁出拍卖的房屋,欺骗法官,自认为如果自己不迁出拍卖的房屋,法院就一点办法都没有。


经执行局局务会研究,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考虑到如采取强制腾房的执行措施,会增加本案的执行成本,同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是否可以通过预处罚的形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行迁出拍卖的房屋。于是,2021年6月23日,我院开出2021年第一份预处罚通知书,依法通知被执行人李某某,如果仍不迁出拍卖的房屋,将被处于5万元的罚款。被执行人收到后,感到继续拖延并无好处,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强大决心,于是自行联系了房屋买受人并按时迁出了拍卖的房屋,并向人民法院出具了忏悔书,本案拍卖的房产得以顺利交付,案件顺利执结。


预处罚通知书是我院执行工作的又一个创新举措,是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2021年,面临着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用实际行动坚守司法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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