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我的一次执行经历
作者:石家庄高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秦玉强  发布时间:2015-09-21 10:01:02 打印 字号: | |

    都说人民法院执行难,到底有多难?难在哪里?这其中当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因果关系,也绝非三言两语所能讲得清的,然而笔者最近执结的一起欠款纠纷案件,却实实在在地反映了这其中的一个侧面。 

    一、躲债的W 

    W原是C市的一名机关办事员,十年前下海经商自创了一家制冷设备公司。1997年6月与石家庄市的Z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安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Z公司为其在X县安装制冷设备一套,验收合格后,W为Z公司结算了工程款,但尚欠尾款7万余元,Z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送达起诉书后,W提出管辖异议,并上诉至中级法院,后被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之后再也找不到该公司下落,所留的联系电话停机,办事处也是人去屋空,法院依法缺席判决W败诉并公告送达。判决生效后,Z公司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二、曲折的执行路 

    立案后,考虑到案件较为复杂,作为领导的我亲率执行人员前往C市异地执行。当日中午一行四人到达C市,饭都没有顾上吃便开始顺新华路找寻该制冷设备公司,因为提出管辖异议时,被执行人所留公司住址为C市新华中路168号。但是经四同志认真仔细的搜索,一步步丈量完了长达三公里的新华路,也未找到168号,多方打探后方知,C市新华路几经拆迁改造,门牌号码大都作废或缺失,各单位工作人员也均无法说清自己确切的门牌号码。 

    在路边食摊上,每人吃了一碗拉面算是完成了午饭,下午四时一行人来到C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工商档案后发现,该制冷设备公司早在1996年6月即已被注销。也就是说W用假营业执照和假公章对外签订合同,已涉嫌合同诈骗,难怪W要故意躲藏了。结果在档案中只发现了W的一个身份证号码和一张十年前的1寸照片,根据这些线索,执行人员立即赶往C市公安局,在户籍管理处工作人员的鼎力相助下,查到了W的家庭住址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并意外地获得了W的一个手机号码。 

    当晚,执行人员找到了“W的家”,在门口苦等至10时许才见有人回来,但不是W,经询问后方知是租房人,该人对W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只谈到W已在别处买房居住,而且长年在外做生意,每年才来收一次房租。 

    次日,执行人员又到W妻所在单位调查了解,得到的情况是W妻已于十年前辞职,去向不明;其儿子、女儿所在学校反映,其子女均已转外地上学,其他不详。为查找W的财产线索,执行人员又来到C市房管局,根据业已掌握的W的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查询其住房情况,仅在W妻名下有一套按房改政策分到的两居室住宅,经核对即是已掌握的W的家庭住址。至此,该做的工作都做了,仍没有W的下落。 

    当晚,在入住的招待所内,全体执行人员坐下来研究下一步执行方案。这时有人提出可试着拨打一下已掌握的W的手机,为不引起其怀疑,电话接通后一个同志模仿广东方言与其“谈生意”,并假称受朋友之托,需尽快和W见面,因为有一个工程急需制冷设备一套。W在电话中称,见面可以,但必须在三日内到石家庄见,这说明W很可能在石家庄!该同志灵机一动,大声对着电话里讲“你的手机怎么了,突然什么也听不清了,能否用固定电话打过来”,之后便挂断了电话。不到一分钟W用固定电话打了过来,来电显示——“0311612****”,W确在石家庄!此时此刻,同志们既兴奋又叹息,兴奋的是终于又有了W的新线索,他在石家庄,而且就在“612****”电话所在地,只要找到这部电话,即可找到W;叹息的是,我们一行石家庄的法官们,驱车数百公里来找的人,反而就在我们石家庄,然而此时已是晚上11时许,已无法马上查到这一电话的确切地址,也无法立刻见到W本人。 

    三、柳暗花明 

    当夜四时许,同志们从C市动身返回石家庄,次日7时10分抵石市,8时整即来到石市电信局,通过该局保卫部门协调,很快查到“612****”这部电话属于石市某小区的一栋公寓;另一路人马到移动分局查到了W手机两个月来的通话记录,经对通话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出W长期在石市居住,每个月与“612****”通话均在20次左右,足见与此公寓联系密切,很可能是其办公场所,而且从W的活动情况分析出,其拥有一辆很不错的专用轿车。全体同志火速赶往某小区,但此公寓已人去屋空,经查公寓主人并非W或其家庭成员。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决定派专人24小时监控该公寓,然而数天过去了,仍未见W的影子,此案似乎又到了山重水复的境地。 

    一周后,W突然托熟人找到我们执行庭,要求与申请人合作解决。原来,这栋公寓就是W的办事处,只是以别人的名义买的,由于执行人员日夜监视,使得W及其员工无法正常工作。接下来,在执行人员协调下,此案很快圆满执结。 

    从这次执行经历看,虽说案件标的不大,但同志们都付出了很多,而被执行人有意识的“躲债”无疑是导致执行困难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石家庄高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秦玉强